迁坟公告 因张社大道项目建设需要,我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原双塘镇)兴田村高坪屋后(王氏屋场、苦里坳处)的集体土地已经征收,所有征地补偿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已按《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州政发[2014]2号)、《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湘西自治州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14]14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全部补偿到位,现征地范围内有数座坟墓需要搬迁,请位于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坟主于2016年8月23日前与双塘镇兴田村支书杨胜志、村秘书彭顺发、计育专干彭顺意联系迁坟事宜,并及时办理迁坟有关手续,逾期则视为无主坟由兴田村村民委员会代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胜志:联系电话:13797908740; 彭顺发:联系电话:15386334121; 彭顺意:联系电话:15674339798。 吉首市张社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 201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