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荣获“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 2011年,荣获“推进教育强州先进县”; 2012年,荣获“全省民族地区教育强县建设工作先进县”,被教育厅确定为“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试点县”; 2013年,荣获省“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全省优秀县; 2014年;荣获“全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优秀单位”,荣获全省督学责任区创建优秀示范县;2014年荣获“尝试教学全国示范实验区”称号; 2015年;泸溪县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入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秀案例”的县(市)。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