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元 一 幼儿玩具及教学设施 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885640 二 电子设备 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290140 三 厨房设备 一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92667 备注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可能实质性变动 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泸溪思源实验学校及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泸溪思源实验学校及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XXZC-2016429 采购计划编号:LXZC2016-019 委托代理编号:GXCS2016-040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66.8447万元整(其中包一:885640元;包二:1290140元;包三:492667元) 五、采购内容 1、采购明细 2、说明: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里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报价响应,否则,响应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包一、包二、包三)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七、请响应供应商于2016年7月27日起至2016年8月3日止,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政府采购栏目查看本项目公告下载采购文件。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五楼)。 九、保证金、联系人等其他具体情况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特此公告 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