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新晃县检察院到泸溪“取经” 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印 静)近日,新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翔一行来到泸溪县检察院考察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座谈会上,泸溪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内设机构整合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经费上划、办案责任制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双方就深化和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泸溪县检察院作为湖南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自试点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思想引导,增强改革定力,着眼长远谋划,完善试点方案,细化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改革试点与检察工作的同步发展。 通过互动交流学习,新晃县院考察小组对该院司法试点工作的改革理念、有力措施、宝贵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泸溪县院的改革经验是他们改革工作的有益参考和有效借鉴。并希望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两院沟通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