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龙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 宗地 用地 土地用途 土地开发强度及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 竞买(履约)保证金 位置 面积 建筑密度 建筑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物 高度 龙山县大安乡大红村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龙山县大安乡大红村 13097.8平方米 物流仓储用地 不大于50% 不大于1.0 不小于20% 不超过15米 50年 200 万元 详见“龙城规函[2016]13号”《关于龙山县大安乡大红村一宗储备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龙山县苗儿滩镇黎明村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龙山县苗儿滩镇黎明村 8446.6平方米 商业用地 不大于20% 不大于0.25 不小于30% 不超过18米 40年 300 万元 详见“龙城规函[2016]16号”《关于龙山县惹巴拉土家文化园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龙山县里耶镇岩冲村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龙山县里耶镇岩冲村 1792.3平方米 批发零售用地 不大于30% 不大于0.9 不小于30% 不超过12米,层数不超过三层 40年 50 万元 详见“龙城规函[2016]15号”《关于龙山县里耶镇岩冲村一宗储备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