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有兵 付理丽 凤凰县司法局以“四个加强”,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累计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75人,在矫人员有233人,无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积极建立专群结合工作队伍。每两个月研究一次社区矫正工作。各乡镇成立了由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社区矫正工作,明确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并聘请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司法所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形成以司法干部为骨干,以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同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加强矫正对象摸底排查。强化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衔接。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矫正环节前,在接到法院的审前调查表后,对辖区矫正对象情况进行详细审前调查,深入对象家中和所在村(居)委会走访,及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家庭背景、思想状况等,严把“入矫”关口,并对由法院判处了缓刑、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交接,避免出现人档分离、脱管漏管现象。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及时将其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了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的无缝衔接,让矫正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加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的责任意识。为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对需要帮扶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帮扶活动。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改造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的分类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建档管理,明确了矫正责任人,确立了监护人,签订了帮教协议,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以重点扶持和适度扶持为起点,不断强化帮扶,跟踪服务,避免脱管、漏管现象。 加强矫正对象继续教育。强化社区矫正的人文关怀。一方面抓好新接收矫正对象的教育,在一个月内实现“四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进行一次家庭走访,组织一次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拿出一套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从而增强矫正人员的心理认同,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矫正人员每月参加公益活动的规定,定期组织他们帮助孤寡老人做家事,参与美丽湘西建设、创卫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