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日11时在吉首市西环路15号华银大酒店,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1:花垣县花垣镇边贸市场内(花垣县教师花园住宅楼)-101,建筑面积572.08㎡,设计用途:商业,拍卖参考价为48.47万元,保证金5万元。 标的2:花垣县花垣镇边贸市场内(花垣县教师花园住宅楼)-201,建筑面积587.86㎡,设计用途:车库,拍卖参考价为31.42万元,保证金3万元。标的1、2整体竞买优先,整体拍卖参考价为79.89万元,保证金8万元。 竞买人应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将竞买保证金在交款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到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嘉雨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德宇支行 账号: 8000 6539 5820 011)。 特别提示:请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本公告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保证金方能参加拍卖会。 标的物从公告日起,对外公开展示。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日:2016年10月28日17时。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9时至17时。 报名地点:吉首市西环路15号华银大酒店505房。 咨询、联系电话:13307317608 杨先生 监督电话:0743-8756662 工商监督电话:0743-8513535 湖南嘉雨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