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文,男,系我单位正式在编职工,自2016年9月27日起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且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我单位多次打电话与向文本人联系要求返岗,其均拒绝。截止2016年10月20日,已连续旷工13天,本年度内累计旷工19天。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现通知你于2016年10月26日前返回工作岗位,逾期不到,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式解除与向文本人劳动关系。 特此通知 吉首市德夯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6年10月21日 限期返岗通知 我公司股东会于2016年10月19日会议议决,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王佩莲 清算组联系电话:13974350853 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办事处桐油坪社区 (州委党校河对面) 吉首市映山红林业专业合作社 2016年10月21日 注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