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作社成员会于2016年11月2日会议议决,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单位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胡长海
清算组成员:胡建飞、胡远俊
清算组联系电话:18174335270
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双塘镇阴上村三组
吉首市长海种养专业合作社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