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张新同志:从2016年10月20日起至今,你一直未到公司上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耽误正常工作。限你在通知见报之日起7日内回到公司说明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否则,我公司将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凤凰县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5日
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