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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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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新农合一揽子利好政策
打响农村医疗脱贫战

  本报讯(特约记者 向晓玲 通讯员 李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范围内补偿比例在普通参合农民基础上再提高10%、农村脑瘫患儿、贫困白内障患者救助全免费……”近日,记者从泸溪县合管局获悉,该县调整后的新农合政策执行3个月来,新政推出一揽子利好措施,提高了报销比例、拓宽了医疗补助,切切实实回馈泸溪23万参合农民,给力打赢医疗脱贫攻坚战。

  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新政策调整后各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县人民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县中医院和妇保院起付线均为3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为80%。参合患者住院年度起付线只计一次,一年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的只计算首次起付线费用。一年内在不同级别医院多次住院的按最高起付线的医院计算一次起付线费用。参合患者住院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去年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在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在州、县级(含县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其政策范围外的费用由救治医院再减免10%。如贫困户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其政策报销范围内可达100%。受益农村群众赞不绝口。

  农村白内障患者救治费全免。实施农村脑瘫患儿抢救性康复全免费工程,纳入国家、省、州残联0-6岁抢救性康复项目的脑瘫患儿在州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定点康复机构治疗康复的,新农合每例每年分别定额报销8500元、7500元,剩余费用由残联部门补贴;实施农村贫困白内障复明全免费工程,白内障患者在州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每例分别定额报销2100元和2200元(残联、扶贫等部门项目除外),农村脑瘫患儿、白内障患者救助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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