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 庆 通讯员 隆劲松 近日,记者从州政府办获悉,2016年州政府系统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州政协领导、州政协委员及提案人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提案办理质量稳步提升,工作创新力度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成效显著。 立案协商聚共识 着眼于构建与政府工作有效衔接的提案办理工作体系,州政府办会同州政协提案委组织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参与提案预审协商工作,发挥他们熟悉部门情况和业务能力强的优势,对每一件提案进行分类审查,把好重点提案推荐和初选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提案提出“改、立、撤、并、转”等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促成州政府工作部门与州政协提案委之间就提案是否立案进行充分协商,确保立案提案能够顺利交办。 交办协商建机制 州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提案交办之前广泛协商,构建了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交办协商工作长效机制。在州政府系统提案交办会召开前,州政府办加强与州政协提案委沟通协作,与牵头办理部门、具体承办单位之间开展交办协商工作,就提案人提出的承办单位建议,与相关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协商沟通,共同研究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并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确保提案交办及时准确。 办理协商接地气 一次次提案调研,一场场办理协商会,既是智慧的碰撞,又是民意的表达。州经信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委、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旅游外事局等单位改变以往单纯在会议室召开办理协商会的形式,将相关提案办理协商会开到了基层农村、田间地头、企业一线,并将实地调研与办理协商有机结合,促进了提办双方深入沟通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使政府工作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下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