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业隆:
你于2003年7月经单位同意留职停薪。留职停薪期满后,一直未回单位上班或办理留职停薪延期手续,单位亦多方寻你未果。你的行为已构成自动离职的事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若有不服,请在此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申请复核或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湘西州工人文化宫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