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专题询问专题会议上,12名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1名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先后就建设工程监管、施工噪声污染、饮用水水源污染、城区饮用水供水矛盾等方面询问了16个问题。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认真回答了询问,副州长李平作了表态发言。询问结束时,城环委认真整理形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城乡建设领域存在问题专题询问交办意见》。 为了督促落实专题询问交办意见,城环委牵头相关专委会参与,进行跟踪监督落实。2016年4月,州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落实专题询问交办意见的情况,常委会充分肯定了落实交办意见取得的明显成效,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通过专题询问与整改落实,州府吉首市的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城区道路大幅提质改造,群众出行的路更宽更靓了;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违法用地建房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城市项目建设更加规范;推动了吉首城区饮用水供水制度改革,解决了城区供水矛盾,让广大市民群众用上更优质的自来水。 开展城市管理立法提供法制保障 为了加强州府吉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形象,吉首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013年4月列入湘西州十三届人大五年(2013—2017)立法规划,并启动了立法程序。 城环委提早介入、积极参与,推动立法。先后参加了条例立法启动、立法调研座谈、立法听证、条例草案修改等工作。2014年8月在州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城环委依法对吉首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初审。这件条例共计8章56条,包含城市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等相关领域内容。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例草案的合法性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有关建议。 经过各方努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于2015年3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月2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成为湖南省第二部、湘西州内首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制定为吉首城市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为全州新型城镇化增添了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