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股东会于2016年12月16日会议决议,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单位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谢斌
清算组成员:田慧芳、易晓舟、谢斌
清算组联系电话:13787930379
清算组地址:吉首市南吉新路3号
吉首市清达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0日
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