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坚持” 做好县级人大工作 一、坚持用好“三种权力”,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作出决议决定130项。二是用好监督权。突出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法查处问题,建立了跟踪督办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研,组织开展了“环保世纪行”等活动。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用好人事任免权。常委会严把任前调查、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前表态发言等关键环节,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 二、坚持做到“三个重视”,强化代表工作 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举办人大代表、乡镇人大工作培训班,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表彰优秀县人大代表。重视代表履职平台搭建。完善人大代表走访制度,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推行了代表轮流坐班接访制度。坚持组织驻地代表集中视察制度,推荐人大代表参加了电视问政、听证会、法院庭审旁听等活动。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常委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意见》,每年确定20件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坚持会议交办、个别催办、现场督办、会议审议。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单位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三、坚持注重“三个加强”,搞好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组织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注重人大干部的培训、锻炼和交流,加大人大机关建设,实现了办公信息化,全力推进电子表决会议室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常委会组织修订完善了20多项管理制度,努力创建州级文明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