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检察机关 打好精准扶贫“组合拳” 本报讯(记者 龙佳义 通讯员 龙 浩)1月3日,记者从州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我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积极投入检力为群众脱贫保驾护航,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管齐下,护航精准扶贫。一是严惩“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优化精准扶贫环境。古丈县院查办了古阳镇柑子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村委会主任向某某共同贪污村土地补偿款60余万元案。花垣县院查办了原县残联主席石某某贪污残疾人专项资金、私分国有资产52万元案。龙山县院查办了原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副主任张某挪用社保资金2300余万元案等,进一步优化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二是注重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综合运用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对退耕还林、“生猪无害化处理”、公共投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8个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开展警示宣教活动73场次、预防调查19件、犯罪分析19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9人次,确保扶贫资金都用在贫困群众身上。三是督促履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州检察机关主动调查扶贫领域有无违规问题。近年来,先后督促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履职209件。如针对我州农作物大面积受灾情况,督促保险公司及时主动理赔,使全州4.8万受灾农户及时获赔2574万元。 多措并举,助力精准扶贫。州检察院每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4次以上,到村走访调研6次以上。通过多方协调,争取项目立项30余个,协调扶贫建设资金近2000万元。以“一进二访三联”活动为载体,全州检察机关430余名党员、干警与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利用公益活动开展教育援助,先后组织“爱心暖人心,孔坪公益行”“关爱扶贫村儿童”等助学活动11次,帮助吴云华等34名贫困学生圆了求学梦。实施“能人治村”战略,精心挑选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能人作为村级组织的“领头雁”和致富“领路人”,采取“专家+公司+基地+大户+农户”的模式,创办经济实体、发展特色产业。健全完善诊断机制,多次邀请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省扶贫开发办的专家、教授对扶贫联系村进行实地调研。先后解决扶贫联系村产业开发重点、难点问题21个。创新扶贫机制,积极推动金融扶贫机制建设,开展小额信贷试点,解决贫困农户发展产业资金瓶颈问题,利用现代营销手段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户发展蔬菜、油茶、水果等主导产业5880亩。完善考核机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并组织专人对驻村扶贫工作进行抽查,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见人、见事、见成效。各县市检察院建立健全驻村扶贫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打赢扶贫攻坚战。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已经帮扶509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占联系村贫困户的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