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2016年度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项目公告 公共资源 阳光交易 花垣县2016年度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项目已进入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规模:花垣县龙潭镇李梅遗留尾砂库综合整治工程及花垣县工业集中区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1810.25万元。 招标人:花垣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43-7227109 代理公司: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1387516119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招标内容、投标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保证金等事项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阅。 特此公告 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