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 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本报讯(谭永凯 星龙利权)1月22日,从保靖县政府传来喜讯,中华诗词学会已下发文件,授予该县“中华诗词之乡”称号。 保靖县自2012年以来,积极开展诗词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景区景点“六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诗词教育,不断壮大诗词创作队伍。同时,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2016年10月23日至24日,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范诗银一行,到保靖检查验收“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检查组对该县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将检查结果报告中华诗词学会。中华诗词学会研究、批准了保靖县为“中华诗词之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