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后 丽)经吉首市发改部门批准,春节期间,吉首市出租车运行价格上浮5元。
据了解,该市出租车加价时间为:从农历腊月三十(1月27日零时)开始至正月初三(1月30月24时)止,正月初四(1月31日)恢复原价。加价幅度为:每车次在原营运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
日前,该市城客办已经公布春节出租车投诉专线:0743—8512200,并要求各出租车经营业主、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加价规定,严禁提前或延长加价时间。对于乱涨价的人员和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