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同志,请你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单位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2月6日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