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着 唐 庆 通讯员 胡家鹏)2月9日,记者从龙山县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该院平均办案周期为53.78天,比上年减少13天,位列全省第17名 ,全州第1名。 据了解,去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749件,比 2015年上升34.7%。每个承办法官基本上同时在办理3—5件案件,有时甚至达到近10件。而一件民商事案件,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而用简易程序审理,则期限为3个月。该院对民商事案件大力推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则普遍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同时,对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实行“属地管辖”与“集中管辖”相结合,将相邻、婚姻、家庭、健康权等纠纷交由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庭审理,通过“三调联动”机制,强化调解,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借款纠纷则交由民一、民二庭集中审理,通过法律文书限时送达、及时排期开庭、严控关键节点等措施,提高了办案效率。该院还对承办法官的结案数、结案率、办案周期每月进行通报,对办案周期低于全院平均天数的法官进行奖励,强化了承办法官的效率意识,提升了办案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