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 从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请你们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网址:http://hn.gsxt.gov.cn/notice/),在“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行年报公示,其中“党、团组织建设情况”项必须填报。 年报公示是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企业积累信用等级的过程,请各市场主体自觉主动履行。逾期未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其相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银行等部门共享,并被社会公众共知。未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