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亮力 张 勇)“我孩子住了8天院,预交了3300元,没想到,结账时医院退了1931.81元,有了新生儿医保待遇就是好!”2月14日,一名家长在凤凰县萍春中医院报账后,十分开心。笔者从该县人社局获悉,该县2016年以来,已为287名新生儿办理了医疗保险,为274人次发放新生儿医保待遇52万余元。 据了解,为了让新生儿一出生即可享受医疗待遇,“护佑”新生儿身体健康,提高参保人员的“幸福指数”,该县逐步完善医保管理政策,即将分娩或预产期在本年度的孕妇在筹资期间可为未出生的胎儿缴纳本年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运行年度内出生且错过筹资时间的新生儿,其父母等家庭应参保参合成员均已参保的,新生儿补缴全额参保资金(含各级财政补助部分)后,办理参保手续,可享受补偿政策。新生儿若在出生后家长办理医保前发生了医疗费用,可在办理医保后,把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政策按比例给予报销。 据介绍,新生儿抵抗力弱,发病率相对较高,最易患感染性的(如肺炎、肠炎)疾病、黄疸和缺氧缺血引起的疾病,其治疗费用低至一两千,高达十多万元,所以新生儿家长要积极响应这一政策,主动为宝宝办理参保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