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5年4月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现声明更换成有防伪标识并到公安部门备案的新公章,原没有备案且不具有防伪标识并印有“湖南宇辉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所有公章均作废不再使用,如继续使用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以前因使用旧公章与我公司真实存在有债务或担保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声明见报后的30天内来我公司登记,经核实属于捏造或弄虚作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逾期登记将一律不予认可。 湖南宇辉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1日 更换公章声明 鉴于我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法人代表由雷开朝变更为张代华,但原经营管理者自法人代表变更至今不移交财务账目,致使现任的实际经营管理者不清楚原有债务,为了维护债务人和新股东的合法权利,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请与我公司有债权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我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将一律不予认可。 特此公告 湖南宇辉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1日 债务申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