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应贵 国立八中(原名安徽中学)是抗战期间,由安徽迁往湘西的一所规模较大的中学,其校本部设在湖南乾城县所里镇(今吉首),十一个分校分设于湘西的乾城、永绥(今花垣)、保靖、麻阳、洪江及川东的秀山县青龙村。学生来自沦陷区,他们除了为抗战救国刻苦读书外,还以弘扬正义,鞭挞腐恶,视人民的疾苦为己任。永绥县高二分校三下甲班学生砸花轿就是一个突出的事例。 花垣县高二分校三下甲班学生宿舍在操场的左边,右边不远处有一排木房,住着几户居民。1944年秋,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从一栋木板房里传来一个姑娘的哭声,且十分凄烈,干扰了学生们的晚自修。学生们就去查问,原来啼哭的是一个14岁的田姓女孩,因为将要出嫁。此地有哭嫁的风俗,在出嫁前的半个月或前几天,凡出嫁的姑娘都要在家哭泣,表示舍不得离开这个家。同学们感到奇怪,这样小的年纪,怎么能出嫁呢? 第二天,同学们乘无人时,追问这个女孩,才知道她家贪图财礼,由舅父做媒,把她卖给距永绥县城五十多里的茶峒镇一个棉花商做三房小老婆。这个棉花商已经六十多岁了,还是个“独眼龙”。同学们听了,非常气愤,就问她:“你愿不愿意给这个老头子做小老婆?只要你不愿意,我们就帮你想个办法,让你婚姻得到自由,叫这个老头子人财两空。”这个姑娘坚决地说:“我不愿意,死也不愿意!”同学们说:“这事要经官,你怕官不怕?”她说:“我不怕!见了官,我也这样说,死也不愿意!”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好,你有这个决心,我们就好办了。”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抬来了一顶花轿,还跟着一顶媒人坐的轿子。同学们严阵以待,不等花轿停稳,就大声呵斥:“你们都是来迎亲的呀!那个六十多一只眼的新郎怎么没来!你们赶快回去告诉他,他犯法了,叫他明天到城里来打官司,花轿暂时放在这里。”这些迎亲的人赶快跑回去了。这时天色已黑,同学们就把两顶轿子抬到学校,放在大礼堂。 学生们当天晚上开会,讨论如何才能取得胜利。经过讨论,他们决定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明天上午,把花轿放在操场上,当着群众砸毁,揭露这个棉花商仗着有钱,任意践踏妇女的罪行;二是明天印发告全城父老兄弟姐妹书,张贴在永绥县各机关、团体、学校及大街上,让社会上都知道买卖婚姻是非法的。而我们这样做是正义的,希望大家来给我们以支援。三是以田姓女孩的名义向民事法庭申诉,指出民法明文规定,不准买卖婚姻,不准重婚。表示坚决不承认这桩买卖婚姻,誓死不做这个棉花商人的小老婆。第二天,他们按照计划,分头进行。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九时,同学们把两顶轿子放在操场上砸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轿身容易砸,轿杠折不断,大家就找来锯子把它锯断。围观的人齐声喝彩:“同学们干得好!”有的说:“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要买个十四岁的女孩做小老婆,良心太坏了!”同学们把砸烂的花轿放在操场上示众,来看的人不绝于途,赞颂的声音不绝于耳,八中学生砸花轿成了轰动全城的头号新闻。 永绥县政府受理了此案,开庭那天,同学们在法庭内外张贴了标语。被告没到,派了个代表出庭。同学们派代表旁听。法官问明事实后,宣布判决:“婚约无效,财礼不退,花轿损失由男方赔偿。”正义得到申张,大家都很高兴。那田姓女孩,好像出笼的小鸟,很快飞回家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