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生真 通讯员 冷麦玲)近日,吉首市纪委监察局对2016年度省对市脱贫验收10户未达标脱贫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全市共有6名党员干部因在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与严重警告等处分,9名干部被诫勉谈话,4人被约谈。 据了解,2016年,吉首市围绕“项目兴市、改革兴市、实干兴市”发展思路,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加大投入,创新方式,积极作为,全面推动精准脱贫“十项工程”落实。实现9592人脱贫,31个贫困村退出,基本完成既定目标,连续3年获得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殊荣,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率先脱贫、率先全面小康创造了有利条件。 去年年底,省考核验收组对吉首市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现场认定反馈,全市被抽检村共有10户49人未脱贫,对该市脱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今年2月14日至25日,该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精准脱贫办、市扶贫办、市驻村办成立专门调查组,对10户未达标脱贫户相关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帮扶干部存在工作漂浮、不认真履行脱贫工作职责、对帮扶对象情况掌握不明等现象。此次调查,该市对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均做到“到事到人到单位”的精准锁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