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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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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
征缴工作全面完成

  本报讯(刘艳琼)3月22日,笔者从吉首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了解到,该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全面完成,标志着该市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并轨顺利完成。

  为切实做好吉首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该市通过电视报道、制作宣传画报、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月28日,该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参保人数249452人,参保率稳步提高,已达99.3%。

  据了解,该市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虽已全面完成,但2月28日后特殊人群可继续参保。特殊情况人员包括,当年新迁入户口的(户口册迁入时间为准);当年退伍复员军人(退伍证时间为准);当年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时间为准);当年出生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户口时间为准);当年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当年刑满释放的人员(释放证明书时间为准)。

  吉首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人员提醒,特殊情况人员可携带参保所需资料,包括户口册原件(户口首页和户籍中所有人员户口页);户籍中不需要参保人员的医保参保证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或证、城乡居民医保卡或证明)来乾州社保大楼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参保业务。不属于以上特殊情况的,中途不予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退保手续。

  特殊人群可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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