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揽子解决滕建海承包经营我镇相关资产引发的债权债务问题,经我镇与滕建海协商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拟收回我镇于2004年6月9日承包给滕建海的镇企业招待所、沱江镇政府招待所(现煜华大酒店)、南华宾馆(现新辉酒店)三处资产,并对上述资产进行清算。现决定,将自承包经营合同签订时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滕建海及凤凰县永丰物业管理经营部因经营上述资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抵押、担保)进行核对,与上述有业务往来及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六十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申报登记,逾期申报将不纳入一揽子解决范围,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申报请携带:①公司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法人身份证明④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⑤债权债务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包括借款合同、借据、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流水账)⑥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 个人申报请携带:①债权人借据②借贷合同③汇款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单据④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明:须以书面方式且本人进行申报方予认可)⑤资金来源书面说明⑥第一次申报登记时进行登记的债权人资料未提供完全的继续提供债权资料。 申报地址:凤凰县沱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刘满平 安柏汀 联系电话:0743-3221044 2017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