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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楼笔谭(十)
  作者:余秀华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2月

  

  白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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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酉年春节期间,国内最火的综艺节目,要数中央电视台的《中国诗词大会》了。年仅16岁的上海复旦附中高一女生武亦姝在舞台上玩转流传千年的“飞花令”,再一次激活了国人的文化记忆。

  “飞花令”本是中国古代一种喝酒时用来罚酒助兴的酒令。不过,它比“五魁首,六六六”之类的民间酒令高难多了,没有诗词基础的人根本玩不转它,所以这种酒令也成了文人墨客们的最爱。

  “飞花”一词出自唐代诗人韩翃《寒食》诗中“春城无处不飞花”一句。最基本的飞花令诗句中必须含有“花”字,而且对“花”字出现的位置同样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些诗可背诵前人诗句,也可现场吟作。选择的句子一般不超过七个字,行令人必须一个接一个,当作不出诗、背不出诗或作错、背错时,由酒令官命其喝酒。如酒宴上甲说“花开堪折直须折”,花在第一字位置上。乙则接“落花人独立”,花在第二字位置上。丙接“感时花溅泪”,花在第三字位置上。以此类推,花在第七个字位置(最后一字)则一轮完成。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行令方法:行“飞花令”时,诗句中第几个字为“花”,即按一定顺序由第几个人喝酒。如巴金的《家》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淑英说一句‘落花时节又逢君’,又该下边的淑华吃酒。”

  当然,登上《中国诗词大会》舞台的“飞花令”除了“花”之外,诸如“月”“酒”等都曾被用作关键字;对诗句要求也没有这样严格,选手只要背诵含有关键字的诗句,即可过关。

  尽管这样,我们仍然看得如醉如痴,倍感新奇,备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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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多年前,在地处墨西哥湾畔的新奈尔良,青年作家威廉·福克纳拜访了“现代小说的指向路标”舍伍德·安德森。后者读完他的小说后,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开始的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学着写。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害羞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端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你的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不过这也可以了。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所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头,整面墙就会坍塌一样。”初出茅庐的福克纳听完这一番话后恍然大悟,深深地向他的导师鞠了一躬,然后转过身去,把笔锋从神话传说、“迷惘的一代”、半瓶子醋艺术家那里返回到自己的家乡,写作了伟大不朽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从而走向了斯德哥尔摩领奖台。

  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郡是一个神话性和真实性交错的地方,以杰佛逊城为其郡府所在地,方圆2400英里,人口15611人。这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这个世界来自于福克纳的想象。其实早在南北战争之前,福克纳家族就已定居密西西比州,这里是美国最贫穷的地方之一。

  曾担任过密西西比州立大学邮政局长的福克纳,把约克纳帕塔法郡比喻成“一张邮票大的故乡”———这可是典型的邮递员语言。他在给校方的辞呈上写道:“假使我非要对每一个出出进进的买两分钱邮票的混蛋唯命是从的话,我才真是个混蛋哩!”

  福克纳的时代就这样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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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左右,残疾女余秀华还没有写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家住湖北省钟祥市横店村的她,想给自己谋个生路。她觉得父母会老,丈夫靠不住,儿子会成家立业。如果还想活下去,迟早会有乞讨这一天。于是她去荆门市,观察天桥上的乞丐如何行乞。她自己也跟着拿了一个破碗,可就是跪不下去。

  2014年,“草根诗人”刘年在担任《诗刊》编辑期间,发现并推出农民女诗人余秀华,将其代表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诗刊》微信号发布,余秀华的诗被热烈转发,人们惊艳于余秀华的天才和诗歌的质朴滚烫,叩击人的心灵。余秀华一夜爆红,成为当今文坛最为火爆的大事件。刘年和余秀华,一个千里马,一个伯乐,共同的草根身份和对诗歌同样执着的热爱,让两人惺惺相惜,彼此敬重,成为当今文坛佳话。

  2015年1月,余秀华的两本书开售,分别是湖南文艺出版社的《摇摇晃晃的人间》,以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以“脑瘫女诗人”之名爆红后,优酷请人将她的故事拍成一部纪录长片。成片后,余秀华看了样片。看完她发表观感:除了主角很丑,其他的都很美。家乡变了,我也写不出那样的诗歌了。

  2016年11月,这部名为《摇摇晃晃的人间》的纪录片,在阿姆斯特丹纪录片节上获得长片竞赛单元评委会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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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我端起相机,对准被摄画面时,眼前总是浮现出《火从天降》这张照片来。

  1972年6月8日,越南战争已接近尾声。久战不胜的美国军队变得歇斯底里,对着平民村庄和赤手空拳的百姓狂轰滥炸。从天而降的凝固汽油弹迫使孩子们惊慌地逃命,这名被美军燃烧弹袭击后的9岁的越南女孩潘金淑,拼命地挣脱被烧着的衣服,张开手臂,撕心裂肺地尖叫着从路上跑来。时任美联社战地记者的越南人黄功吾,用著名的莱卡M2相机,赶紧抓拍到这一惨无人道的瞬间。

  照片拍摄之后,美联社曾一度拒绝刊发,理由是潘金淑面对镜头正面裸体,这在当时的主流媒体上是不能刊登的。而当时《纽约客》的编辑哈尔·比尔却认为,这幅照片的历史重要性足以抵消因“正面裸体”带来的发表禁忌。《火从天降》后来也引起了美国当局的注意,据总统尼克松的幕僚长霍德曼透露,当时尼克松曾怀疑这张照片的真实性。而照片上的小女孩潘金淑得以从灾难中幸存,成为证明这张照片的真实性和越南战争惨绝人寰的历史证人。

  黄功吾的这幅照片很快就被刊登在美国《纽约时报》的头版上,一下子成为轰动一时的话题。不久,越战宣告结束,人们说,是这幅照片促使越战提前半年结束的。

  1973年,这幅照片荣获美国普利策奖,同年,在荷兰世界新闻摄影比赛中又被评为年度最佳照片。美国作家、评论家苏珊·桑塔格曾经这样写道:“像1972年占据了世界上大多数报章头版位置的照片———一个赤身裸体、刚被美国凝固汽油弹喷烧的南越儿童沿着公路跑向照相机。她张开双臂,痛得放声尖叫———在激起公众对战争的反感方面,很可能比一百小时的电视广播的暴行起作用得多。” 

  其后的情景却是鲜见于报端的。照片抓拍后,当潘金淑跑到黄功吾身旁时,黄功吾连忙为她用水冲洗烧伤的部位,并及时将她送往医院救治,之后才匆匆赶回冲洗照片。潘金淑虽得到救治,但是伤情实在是太严重了,经过十四个月漫长而痛苦的治疗,前后十七次大大小小的手术,她的身体才慢慢复原。但是,她身上超过一半的皮肤三度烧伤,尤其是背部、颈部和手臂。疤痕和痛苦将伴随她一生。

  潘金淑长大后被送进医学院学习。后来,在向越南最高当局申请获得批准以后,她离开越南前往古巴学习。在那里,潘金淑认识了她未来的丈夫。也是在那个时候,她决定彻底离开越南。

  1992年,29岁的潘金淑结婚。在他们的蜜月途中,夫妇俩到了加拿大。后来她又移居美国,被联合国任命为和平大使,奔走世界各地,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和平的重要意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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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温情和敬意的历史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