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 者 周 堃 通讯员 田代富 陈海波)4月25日,记者从吉首市城乡居保局获悉,在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中,吉首市被评为“2016年度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据了解,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居民社险〔2012〕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城乡居保中心分别对14个市州、137个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基金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工作进行了考核,并进行了优秀单位的评选,我州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龙山县获此殊荣。 自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吉首市城乡居保局作为该市该项工作的具体运行单位,在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率和确保发放的同时,通过创新基金结算方式、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基金监管等方式,率先在全省推行了银行批量代扣代缴业务,实现银行参保缴费自助模式。同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通过制定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明晰岗位职责,全面落实“一事双岗双审”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范运作率和安全完整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