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会议议决,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单位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吴沧波
清算组成员:章丽君、龙生英
清算组联系电话:18607432678
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吉首大学新校区立人餐厅旁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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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