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7年5月12会议议决,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单位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罗应军
清算组成员:梁利红、李忠平
清算组联系电话:13974332312
清算组地址:吉首市北吉新路4号(市农业局院内)
湘西自治州鑫丰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