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双刚)5月20日至21日,花垣县文物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进行专项大检查。 此次行动根据《花垣县文物消防联合工作机制》要求,对全县古建筑类文物点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年度例行检查,并结合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发布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开展文物防火巡查检查及消防设施的管理。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古建筑的消防设施及保护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管理单位,限期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此次检查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到全县2017年终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切实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