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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例会”打通“民生民情”大通道
——— 泸溪县实施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成效纪实

  蒋 伟  向民贵  胡灵芝

  “这个月三大主干到镇政府开会两次,花了车费48元,早餐35元。”村报账员覃某通报5月份账目。

  “村干部吃早餐不能报销,村级资金每一分都要用到老百姓脱贫上。”村纪检员谢丽华说。

  这是5月在泸溪县武溪镇红土溪村村务监督月例会上发生的一幕。该村纪检员谢丽华向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早餐费坚决地说出了“不”,最后三大主干向村报账员补齐了35元早餐费。

  在泸溪这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无论是大到成千上万的民生资金,还是小到一碗粉钱,都通过召开村务监督月例会来进行监督。自2016年以来,全县11个乡镇147个村(社区)全面推行村务监督新模式———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管和村务公开,把基层权力“晒”在阳光下,通过“小例会”打通“民生民情”大通道。

  

  民主监督,让每一户贫困户“货真价实”

  

  今年3月,武溪镇红土溪村的村务监督月例会上,在对精准扶贫户和低保户的资格认定进行讨论时,有村民代表对该村杨某的资格提出质疑:杨某建有3层小楼房,早已脱贫,不应评为精准扶贫户及享受低保。会后经查实,该村委会立即取消了杨某的申报资格,村民们纷纷点赞。

  为确保月例会的实效,该县纪委把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归纳为“345”工作法,并在全县推行。“三旁听”:即乡镇主要负责人随机旁听,驻村干部交叉旁听,村干部异地旁听。“四固定”:即固定会议时间为每月月底;固定参会人员:村五大主干、村级纪检监察员、非主干两委委员、各村民组组长、驻村扶贫工作队或联建共创第一书记等六类对象作为固定参会人员,同时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固定会议流程;固定会议议程。“五步走”:收集群众意见;会前准备沟通;组织召开会议;公开决议执行情况;资料收集整理。

  “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让每一个村民都成为了监督者!让百姓得个明白,村干部得个清白!”红土溪村村支书李维汉介绍,该村对154户精准扶贫户的评定通过村民评议、月例会评审,镇政府审核、群众回头看等步骤,一户户走访,一户户核实,做到了全程监督,让贫困户“货真价实”。

  

  精准监督,让每一笔扶贫资金“财尽其用”

  

  “村务监督月例会的作用可用四句话来描述:即把村务监督‘抓’起来;把各项资金‘晒’出来;把干部责任‘落’下去;把违纪线索‘查’出来。”武溪镇党委书记邓建军说。

  该县还实行县纪委领导包片负责制、乡镇班子成员联村督导制、联村负责人包村落实制、村支书讲评会落实实效制,并将镇、村干部落实村务监督月例会情况与年度绩效奖直接挂钩,对落实情况进行月考核、月督查、月通报。

  “以前,村支书连村里有多少扶贫资金都讲不清楚,扶贫资金‘跑冒滴漏’,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合水镇开始推行月例会。”时任合水镇负责人选择了以财务公开为切入点推行村务监督月例会。

  这项制度首先在合水镇祖坟山村推行。一开始,村务监督月例会就向该村村支书张显强“开刀”了。年初,他请包工头对堤坝进行了维修,花费近2万元。在例会上大家不同意报账。村纪检员张邦法认为,村里的工程项目不能由一人私自做主,村主任认为超过3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向村里报批。

  往往一次月例会,会让一批“蛀虫”无处可藏。

  2016年7月,在兴隆场镇岩坡村召开的村务监督月例会上,一名小组长称:“村民张某反映自己没拿到1万元的扶贫建房资金,却在县里有名字。”“有的种烟户说自己莫名其妙得了4000元,不晓得是什么钱。”……

  “这里面肯定存在猫腻!”政府驻村干部对问题线索进行了上报。经查明,发现该村村支书向明水于2013年至2015年截留公益林补偿款47518.5元,截留退耕还林款53681.8元,用于村里日常开支;以吴某等5人名义套取扶贫建房资金50000元,给7户种烟户以每户4000元的标准发放了28000元,以每人1200元的误工补助发给包括自己在内的5名村干部共计6000元。泸溪县纪委给予向明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面来的项目和资金都在村务监督月例会上公布和审议,每一项去向和用途都张榜公开,不搞暗箱操作,老百姓干起来更带劲!”精准扶贫户向本红逢人就说党的政策好,是村务监督月例会让他一分钱扶贫款都没有被“揩油”。

  李维汉给笔者晒出了村里的扶贫账本:去年以来,该村832万元的扶持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都在村务监督月例会上进行公布,经村民审议才投入使用;全村投入64.7万元的四个工程项目承包都进行了集体商议。扶贫资金分配、征地拆迁、精准扶贫户评议等,每一项工作都做到会前收集民意、会中民主决策监督、会后群众审议无异议才实施。“没有一个村民因扶贫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而上访。”李维汉还与村干部“约法三章”,村干部不准插手扶贫项目,只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阳光监督,让“蛀虫”无处遁形

  

  2016年,该县对全县精准扶贫工程项目及财务实行大清理的“双清”行动,县纪委成立了3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巡查组,对于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方面问题进行延伸问责。

  一年来,泸溪县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不断完善,构建了基层“大监督”格局,实现了基层监督常态化,月例会制度的威力也开始凸显,一批“蛀虫”被挖出来,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6年,合水镇木龙村、横坡村等村级纪检员分别在财务审理和监督过程中发现4起违纪线索,镇纪委立案查处,其中,木龙村原秘书杨再有因违规套取低保资金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登云寨村原主任张吉松因克扣危房改造资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木龙村和横坡村2人因违规建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基层权力‘晒’在阳光下运行,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这个例会值得开!”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邓为民说。

  “利用村务监督月例会这个抓手,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不掺水分,只有公开到位、监督到位,才能做到精准扶贫‘不漏一人、不错一人’。”泸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石利民表示,将继续强化对村务监督月例会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县纪委组建专门班子,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

  据悉,去年以来,该县通过村务监督月例会平台议事11800余项,完成事项11786项,为群众办实事11200余件,化解民事纠纷873件。全县通过村务监督月例会等方式收集“雁过拔毛”线索96条,立案48件48人,3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收缴违纪资金216.7万元,退还群众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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