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琼 笔者通过梳理多地通报的“雁过拔毛”案件发现,都存在一个共性。即基层缺乏阳光透明的公示制度和监督体系,导致群众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毫不知情,这是“微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不及时,导致群众无法获取相关政策、资金等信息。于是乎,基层干部通过“暗箱操作”、“只手遮天”,将一些项目款、工程款视为“囊中物”。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干部处于工作第一线,既是落实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末梢神经”,更是与老百姓直接交流沟通的角色。基层干部是否将党和国家的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贪蝇”的“微腐败”,不仅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和损害党的形象,以及惠民助农工作的力度,影响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 消灭“微腐败”,必须让阳光晒。一方面,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打通群众与党和国家政策衔接“最后一公里”,保障群众对各类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知情权。有了阳光透明的公示制度,老百姓的许多疑问才有答案;群众监督权才能得保障,惠民资金腐败的漏洞才能彻底堵住。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依靠群众的力量,引入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探头”作用,让“苍蝇”无论做什么,都逃不过群众的“法眼”。 “微腐败”无所遁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长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