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生真 通讯员 李 静 肖艳红)6月26日,记者从吉首市了解到,该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吉庄村四组田某于6月12日不幸意外死亡,其家庭获得意外赔偿金额15000元。这是该市推行“扶贫特惠保”政策以来,首例获得赔款到位的受益人。 今年来,吉首市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保险扶贫的制度机制,精准对接贫困人员的保险需求,推出了“扶贫特惠保”政策。该市整合涉农资金200多万元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为全市4.29万建档立卡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实行全额买单,贫困户个人不需要承担保费,实现了到村、到户、到人全覆盖。保障内容为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保险保障与大病保险补充,承保周期为一年。意外伤害赔偿金最高可达5万元,自然灾害保险赔款金最高可达10万元,大病保险补充对贫困户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剩余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40%给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金。 目前,吉首市通过广泛印发宣传单、发布微信平台宣传信息等措施,已将此项工作宣传到每一个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做到贫困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止到5月中旬,共收到贫困户125人的理赔单合计13.9万元,资料齐全首批能获赔的贫困户金额达1.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