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州出台了《关于对“为官不为”“不在状态”行为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5种“为官不为”和6种“不在状态”问责的情形,向为官不为和不在状态者亮剑。 近年来,一些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这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坚守原则,放任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受损的党员干部,被人们称之为“稻草人”。 “稻草人”式履职表面上不贪不占,却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如果任其泛滥,不仅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挥霍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割裂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治理和防止“稻草人”式履职还需从强化问责、健全制度和严格考核三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那些“为官不为”“不在状态”的“稻草人”,应当严肃追责,公开通报曝光,以问责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其次,要在健全制度和按制度办事上下功夫,通过健全完善惠民政策落实工作制度、监管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再次,还要把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和干部提拔任用挂钩,让不谋其政者下,让勇于担当者上。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在干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就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官者要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百姓的小事当成心头大事,勤勉做事、认真履职,切勿做“稻草人”。 谭 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