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 娟 田迎春 唐仲美)7月3日下午,保靖警方在县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内,销毁违法、报废车辆334辆,其中两轮摩托车294辆、三轮摩托车31辆、汽车类9辆。 销毁仪式上,在联合执法人员的共同监督下,一辆辆违法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等被砸成废铁。此次销毁车辆主要为去年交通管理综治以来查扣的违法车辆,涉及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已公告牌证作废达到作废条件、逾期未检车未保险等违法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主在车辆扣留半年以上未接受处理,同时在报纸登记公告三个月,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报请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后,依法予以强制销毁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