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英姿同志:
我们双方于2007年8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交至2017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古丈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