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华清 向光清)近日,在龙山县咱果乡哪寨村和三分村交岔河道,村民发现有4人在河中毒鱼,根据村规民约对违法毒鱼者罚款5000元用于生态修复,周边村民拍手叫好。 当天,天气炎热,彭某某、胡某某、肖某某、向某四人骑车来到咱果乡毒鱼,向河中投甲氰菊酯10余瓶。被周边村民发现,部分村民把他们控制起来,再报案到县渔政部门,经现场勘验毒死鱼儿11.85公斤,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证认不讳。 近年来,龙山县渔政部门严厉打击“毒、电、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群众热心拥护,通过广泛宣传,成立村民护渔队,实行村规民约和禁渔期,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修复,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明显减少,全民禁渔法制意识明显提高,爱鱼护鱼素养进一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