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铭 董 莉 一、 开展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是为了体现干部档案,真实性、公平性、严肃性的现实意义。 完整的干部档案能够如实地体现干部历史,具有真实性。长期收集的档案材料被整装成册,便成了选用干部前必然使用的档案,保持档案材料真实性是夯实工作基础和保证正确选人用人的前提。每一段经历都会有相应的档案材料,每一份档案材料都会有相应的内容、印章,只有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档案材料才有参考价值,小到一个落款、一个日期,都会影响到组织选人用人、干部的任用提拔。在某份材料上缺失签章、个人签名、日期错误等,在使用它作为依据时就会带来疑问:是否为真实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降低了材料可参考价值和直观性,进而影响到组织正确的选人用人和干部的任用提拔。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就是从干部档案内容、材料、签章、日期等方面加强审核,达到去伪存真的效果,因此,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维护干部档案的真实性方面具有最基本的现实意义。 完整的干部档案能够全面地掌握干部信息,具有公平性。对于选人用人的考量标准是否相对统一、对比尺度是否相对持平、关注角度是否相对全面,这些与干部自身利益都有着密切联系,只有干部档案内的材料标准统一,才能达到选人用人公平、公正。某些材料丢失、涂改甚至造假,就会从客观上破坏掉应有的公平性,给组织选人用人造成偏差,甚至带来带病提拔、违规提拔、任用失察等严重后果。在提拔任用干部时缺失所需要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相关材料,进而导致干部无法被提拔任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对干部自身而言是有失公平,但对广大干部而言又是公平的。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就是要着重从干部档案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相关材料审核,达到存真求全的效果,因此,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在维护干部档案的公平性方面具有最根本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关键在于体现出档案认定的政策性、事实性、逻辑性。 开展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从档案中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简历、岗位身份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入手,对档案信息进行全面、逐项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把握认定的政策性、事实性、逻辑性。 干部专项审核工作需要以政策为尺子,不受职位高低、学历层次、能力强弱等因素影响。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主要政策出自中组部整合的各项认定标准,与中组部的认定标准有出入或未详细描述的地方,在参照组织人事部门其他文件政策的同时,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每一名干部都做到同一标准,才能排除职位高低、学历层次、能力强弱等因素的影响。吉首市委组织部为开展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将政策学习贯穿始终,在审核前做好政策学习,提升审核专业水平;审核中做好经验交流,提高审核精准度;审核结束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应对各类问题。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需要以材料为基础,不受个人喜好、感情倾向、人际关系等因素影响。档案信息审核时,审核人员要严格遵守每一项认定原则,尊重档案材料的每一项真实记载。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杜绝由于个人喜好、感情倾向、人际关系等因素对档案审核工作的影响。 干部专项审核工作需要以逻辑为脉络,结合时代背景和文件精神,不孤立地看待问题。对干部职工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且没有原始依据材料,特别是历史年代久远、历史遗留问题、管理不善造成的原始依据缺失或丢失的,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综合研判出具审核意见。 三、开展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根本方法在于体现专项治理的源头性、严格性、机制性。 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是对组织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档案管理等组织工作进行专项治理,以便规范用人程序、认定干部信息、严格档案管理、理顺档案疑难问题等。 及时纠正,严格对待干部档案存在问题。一是对档案材料缺失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如早期户籍材料、学历证明、工资材料、任职文件等;二是对档案存疑的,派出调查小组针对存疑点进行调查取证;三是对档案严重涂改或造假的,严格按照《档案法》、《干部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即便是已经经过组织认定过、存在疑点的,也做到及时纠正,不让问题继续存在。 建立机制,治理干部档案存在问题。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搞好干部档案知识宣传教育,扩展干部档案的了解面;建立业务培训机制,用以审代训的方式提升县级政工干部的业务水平,要求对新进人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建立组织工作协同机制,督促组织工作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积极发挥干部档案的基础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