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亚洁)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田某某(未成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此,这起被凤凰县检察院追诉的聚众斗殴漏犯案件画上句号。 1月16日,承办检察官李涛在审查完该县公安局移送来的一份案卷笔录后,马上觉得有遗漏,他再次梳理了一遍案情。案情中,因周某某将前女友田某捅伤,致使田某朋友陈某某和满某某对其进行追寻。周某某得知后,以为是要对其报复,便打电话给杨某某纠集龙某某、田某某等十余人携带砍刀驱车赶来,后持刀追砍满某某三人及车辆,致使被害人满某某被砍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彭某某的骑车被砸毁。 此案中田某某、龙某某受人邀约持刀参与追砍被害人,系聚众斗殴中的积极参与者,同时已掌握两人的身份信息,理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即,检察官李涛以有遗漏同案犯需要追加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但龙某某和田某某闻风早就逃往了别处,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为尽早给受害人一个公正,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联系后,通过释法说理,说服了龙某某和田某某的家人,后在家人劝说下,3月6日,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