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云华)9月12日,吉首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吉首市自2016年10月份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后,2017年度参保人数达252932人,参保率达99.68%,建档立卡户参保率100%,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7年1至8月,城乡医保补偿44197人次,补偿金额11032.5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住院一站式服务补偿3459人次,补偿金额1561万元。整合后在制度运行上做到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和统一证卡管理,促进城乡医保体制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尤其在精准脱贫上取得明显成果。 2018年参保时间为9月15日至12月31日,个人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两女节育户、独生子女户等特殊人群参保率要达到100%。除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吉首市常住人口,都可以到居住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缴费,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