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陈 玫)10月9日上午,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处罚中心正式成立运行。该中心位于吉首市人民北路90号(原吉首市砂子坳交警大队),吉首市城区内有关交通违法案件的受理、法律文书的制作、违法罚款的缴纳,以及交通违法案件的结案和案件整理,或电子监控违法的处理与罚款的缴纳等交通违法处理程序,都可在此中心集中办理。 据了解,该中心可办理车辆交通简易违法处理业务,即200元(包括200元)以下罚款的电子监控类违法行为和交警现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其中,处理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违法行为驾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前去办理。同时还可办理一般程序违法处理业务,如涉及扣车、扣证等被交警现场查获并采取强制措施或被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此业务需提供驾驶证原件与复印件,行驶证原件与复印件(未上户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车架号拓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