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凤凰县检察院聘用制人员正在进行等级评定考试。
根据检务工作需要,凤凰县检察院制定《聘用制人员等级评定、晋升管理办法》,重新界定“聘用制人员标准”。该《办法》将岗位等级划分为五个层次,经统一考试考核评定后,颁发相应的岗位等级证书。岗位等级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根据聘用制人员的服务年限、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晋升相应等级。《办法》对聘用制人员延期晋升和降级也作了相关规定。
本报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吴亚洁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