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芳林 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领导干部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并不是新问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通过递条子、开会传达、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各种形式干预纪检监察工作。针对这一积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亟需不断建章立制,增强措施力度,坚决扼住干预纪检监察的黑手。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预防干预纪检监察行为的第一道防线,增强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至关重要。在工作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党的纪律,守住纪律底线,时时刻刻以纪律为准绳,不论关系的亲疏、职位的高低、阻力的大小,监督执纪问责要一碗水端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要求。在遇到干预行为时,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胆量、有骨气、有底气说“不”,敢于拒绝;对一些干预行为要全面、如实记录和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预防干预纪检监察行为不只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事,除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严格要求外,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落实好主体责任,既不能做甩手掌柜,也不能“护犊子”“捂盖子”,以各种借口插手、干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要对发现的问题早处理、早改正,从源头上解决干预纪检监察的行为。加大对政府部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是预防干预行为发生的关键,要着力在公开上下力气,利用设立公开栏、网络、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拓展党外监督途径,细化监督管理程序,使监督机制系统化、常态化、体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