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陈幸)9月9日,龙山县某中学学生毛怡(化名)与同学张运(化名)有说有笑地一同放学回家。在刑事和解的政策下,毛怡棒打张运的阴影已荡然无存。 今年14岁的毛怡为龙山县某中学学生,今年4月22日晚9时,他在上晚自习时听闻另一班的学生张运扬言要揍其老乡。毛怡当即跑到张某的寝室去找其理论,随后两人发生了争执。他随手操起一根木棒朝张运头部打去。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重伤。案发后,毛怡的父母积极为张运寻求治疗,赔偿张运的损失及医疗费用,并自愿到医院护理张运。事后,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毛怡进行了赔礼道歉,请求张运原谅自己。张运和父母谅解了毛怡。 该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一起未成年人之间因口角争执而引发的伤害案件,毛怡出于为老乡帮忙的目的而与张运发生争执,既而动手,致使后者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毛怡系初犯,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又与张运已经达成刑事和解。出于挽救未成年人和尽可能化解双方矛盾的目的,该县检察院在对此案出庭公诉时提出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对毛某的量刑在有期徒刑以下,对其减轻处罚。该县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毛怡被判处管制一年。事后,毛怡返校继续学习,与张运又恢复来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