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周胜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称《保险法》)新修订的版本将于10月1日实施,新保险法在正式实施后,旧版的保险法将同时废止。9月25日,记者从州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与旧《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与旧保险法相比,新《保险法》的诸多改变更加强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修订后的《保险法》共分8章187条,分别为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其中,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明确被保险财产发生转让时的理赔争议、规范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和时限等多项利好消费者的焦点问题。 我州目前共有13家保险公司,根据州保险协会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州保险市场运行良好,总保费收入406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5%,各项赔款和给付861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42%。其中,财产保费收入稳中有升,寿险首年趸缴保费收入和新车保费收入增幅较快, 新《保险法》的实施,对我州民众生活生产影响均意义深远。 “希望真的能够为我们投保户带来好处,保护好我们的权益,那样,我们买保险积极性会更强,更安心。”从2004年至今一直购买保险的保靖居民陈女士对新《保险法》的到来充满期待。 州保险行业协会对新保险法的到来持支持态度。州保险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罗远培表示,新《保险法》的实施,将促进我州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实现良性发展。 (相关报道见A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