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滕建志 高 伟)9月25日,保靖县民政局将2名流浪街头的乞讨人员进行了爱心救助,为其一人购买车票并送上100元让其返乡,一名尚未查清地址的被免费提供临时食宿。 为让流浪乞讨人员与常人一样享受社会的尊重与关爱,9月8日至10月8日,保靖县民政局确定专人在城区巡视,对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一人,救助一人。在坚持自愿救助的前提下,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的乞讨人实施帮扶性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实施免费治疗性救助;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反复纠缠、强讨恶要或以滋扰他人方式乞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救助过程中扯皮推诿、放弃救助或渎职的,追究行政责任。 截至目前,该局已救助28人次,为被救助人员支出吃饭、住宿、就医、车船费用1273元,发放救助金1500元。 |